关于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濮筠发布时间:2019-01-09浏览次数:1414

                                          关于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意见

苏教高职〔201838

 

各市及有关区教育局,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要求,以推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突破口,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率先全面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劳动者。

2.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教育部门的推动作用,协调好与人社、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的关系,强化政策激励,将推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校企主体。坚持学校、企业双主体育人,校企双方共同参与学徒选拔、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材开发、教学平台建设、教学实施与评价等人才培养全过程,逐步建立职责共担、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协同育人机制。

----规范运行。坚持依法实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政策,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各项制度与标准,学校、企业、学徒等利益相关方之间签订相关合作(或培养)协议,保障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

3.主要目标

2021年,实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区域全覆盖,各职业学校采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群)达50%以上,初步形成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协同合作、具有苏州特点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1.校企双方共同开展学徒选拔

学校选择与地方支柱产业或新兴产业紧密对接的专业(群),联合行业或区域内的优秀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校企共同制定、实施学徒选拔方案,推进招生与招工一体化,规范学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校学生和企业学徒双重身份。

2.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

校企双方广泛开展市场调研,了解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参照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和江苏省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以及企业工作岗位实际需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3.校企双方共同开发课程资源

校企双方共同建设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的专业教学内容、课程教材以及数字化教学资源,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其实施方案。

4.校企双方共同建设教学平台

校企共同打造适应现代学徒培养的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充分满足学徒培养过程中开展专业课程教学、基本技能训练、综合技能拓展、培训及考试考证、创新创业实践等需求。实践场所要多方位展示专业、企业、职业等文化,营造校企协同育人氛围。

5.校企双方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建立由学校教师、企业师傅等组成的双导师队伍。校企双方共同承担学徒的培养任务,试点学校主要承担系统的文化基础、专业知识学习,合作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进行岗位技能训练。

6.校企双方共同组织考核评价

校企共同制定相应的学徒学习情况考核评价标准,将学徒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建立校企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评价注重过程性考核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综合采用笔试、技能测试、面对面评价等手段,通过考核评价全方位了解学徒的学习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徒工作定岗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级、县级现代学徒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现代学徒制工作的开展。成立由市教科院职教研究所牵头的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对现代学徒制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学校、企业及相关行业组织共同成立现代学徒制管理及工作机构,共同负责现代学徒制的推进与管理。

2.建立管理制度

市级层面制定现代学徒制绩效考评办法,指导各地、各校有效推动工作。校企双方立足教育制度与劳动制度相结合,协商建立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学徒培养管理机制、学徒退出机制、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共同制定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财产管理、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生产生活管理等制度。

3.加大经费支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设立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经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支持、社会帮助等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学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市级层面定期组织开展市级现代学徒制项目建设遴选,对入选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4.强化过程管理

学校联合企业共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现代学徒制项目评审。对入围项目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其余项目由各市(区)负责管理。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校企要严格按照项目的合作协议及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每年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市级层面每三年开展一次现代学徒制项目成果评比,对优秀成果予以表彰与奖励。

5.营造宣传氛围

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提炼,把项目实施工作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相应的工作模式和改革案例,通过多种手段向社会宣传,推动现代学徒制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要借助招生咨询、职教活动周、校园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宣传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典型成才案例,扩大现代学徒制的社会影响,不断增强现代学徒制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苏州市教育局         

20181214      

(此件公开发布)